空气压缩机使用安全要求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部分应按本章有关要求执行。 2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3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3年应作水压试验1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1次。 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6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7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和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8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9起动空气压缩机前必须在无荷载条件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10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