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车辆交通安全有效控制,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1.2范围:本规定规定了本工程监理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7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3职责3.1、负责工程项目部所属车辆的管理。3.2、负责对办公用车及驾驶员管理等办法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3.3、负责对工程项目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3.4、负责对工程项目部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事故的上报工作。3.5、负责工程项目部招聘驾驶员的审查、录用考试和日常的考核工作。4交通安全管理4.1、车辆管理:4.1.1、项目部车辆:(1)车辆必须经项目部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审验合格,并按时参加项目部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的年检。车辆各部件合格、有效、完好,随车证件齐全。(2)车辆随车工具、备件社齐全,车辆应整洁、车貌应良好。(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到生产厂家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排除故障,经检试合格后方可行驶,确保车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