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与施工要求 一、脚手架搭设要求 1、脚手架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负载超过270kg/m2,或形式特殊脚手架应进行设计。 2、钢管立柱应设置金属底座,对地质松软基础应垫木板或设扫地杆。 3、脚手架立杆应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过高度的1/200,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柱应设尖刀撑与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横向每隔7米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5、脚手架外侧、斜道、平台设置1.05米防护栏。铺设竹排或木板时,两头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不绑扎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与扶梯处脚手架横杆应加高加固,不能阻碍通道。 7、挑式脚手架一般横杆步距1.2米,并要加设斜撑,斜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30。 8、为了防止架子管受压弯曲扣件从管头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头均大于10厘米。 9、脚手架搭设地点如有电源线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搭设与拆除时采取停送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