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防工作定期巡检制度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建立通防工作定期巡检制度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 方针,进一步加强我矿的“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完善通风安全过程控制,使“一通三防”工作时时、事事、处处置于动态监控之中,消除区域空白,环节漏洞,管理盲点,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坚持“不靠装备靠管理,不靠投入靠工作”的原则,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以下通防定期巡检制度实施细则: 一、巡检区域周期划分,巡检人员组成和巡检范围及组织安排(1)区域划分:通防工作定期巡检,按照井下区域分为两种形式:现采掘巷道等生产及服务区域实行日覆盖检查,其它区域实行周覆盖检查。(2)巡检人员的分类及巡检范围:参加定期全覆盖巡检人员,按照检查区域和检查周期分为两类,一类为通防科及所属区队的全体管理人员、测风员、测尘员、瓦检员及班组长。另一类为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安监处通风科全体人员。第一类人员参加日覆盖巡检,第二类和第一类人员共同参加周覆盖巡检。(3)组织安排:日检人员由通防科长安排,其它人员由总工程师安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