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2、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3、所有矿车都应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以及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分别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 操作电力设备,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8、 操作起吊、运走设备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有关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弄错,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站人。 9、 操作运转设备时,当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