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四大机械)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