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和.又好又快发展,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 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街道办事处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本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街道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定期带队参加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亲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1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