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火源控制在油气集输站库 一引言 静电放电是石油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重要引爆源。静电作为火源,引起油品爆炸和燃烧要有4个条件:必须有静电电荷的产生;必须有足以产生火花的静电电荷的积聚;必须有合适的放电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放电能量达到能够点燃油气混合气的最小能量;在放电火花间隙中,有适当浓度的油气混合气存在。 要避免静电引燃弛爆,就要消除上述4个条件之一。即:防止或减少静电的产生;设法导走或中和产生的电荷,使它不能积聚成高电场;避免静电集中和合适的放电间隙形成;控制爆炸性混合气浓度,防止放电与合适浓度的混合气同时存在。现将石油库(站)的防静电安全措施分述如下。 二储油罐收油 严禁从油罐上部口直接向罐内注入轻质油品。 收油作业中,严禁将金属物或其他导体、非导体物(如木棒、竹竿等)伸入油罐内;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罐内油品表面不得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物。 在空罐进油时,初流速度不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方可提高流速,但不超过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