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生产期间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井安全,特制定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2、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指定专人巡视检查,无人工作地点的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及维护。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4、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5、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