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及处理 所谓矿井外因火灾,就是由外部火源而引起,发生在井下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到井下安全的火灾,又称为矿井外源火灾。它一般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等处。造成的原因主要是井下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或维修不及时;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放炮;矿井瓦斯、煤尘的燃烧或爆炸而引燃井下可燃物;违章在井下吸烟、拆卸矿灯、电焊气焊等。 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措施有: 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色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时间长,有使瓦斯引燃或引爆的危险。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