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一、矿山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 1、矿山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3、矿部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 4、调查矿山地质构造,描述矿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等。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 5、矿山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