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防治与治理安全措施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2、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1、矿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