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组长:通防副总副组长:通防部长成员:通防部人员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一)防尘供水系统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二)回采工作面1、工作面煤层注水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