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2、分公司领导、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3、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4、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5、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级别: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四级:A级隐患为特大隐患,在公司范围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需请有关专家研究商讨制定解决方案的隐患。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为较大隐患,指车间无能力解决需要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能够解决整改的隐患。D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当班车间主任负责落实整改,由当班安全员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