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涉爆人员的职责 .器材是矿山企业生产的必需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管理不当,除了影响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还可能给.治安造成威胁。 河北武安市玉石洼铁矿由于对.器材严格管理,自1977年投产以来,无论是在矿内矿外,均没有发生过重大爆炸事故。他们成功的关键是明确细化涉爆人员的职责,总的要求是,在.器材的管理与操作上,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 以下是玉石洼铁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涉爆人员的职责: 采购人员的职责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人员首先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以下证件: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 .器材从生产厂向仓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以确保所押送的.器材的完整性。 3. 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监督车辆要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 监督装载的.器材不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