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