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1 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3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4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5 严禁酒后下井。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6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7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