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监区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耙装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学.和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监狱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指令、指示。 第2条 在带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干好扒装机司机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扒装机的操作方法,能处理一般故障,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4条 使用扒装机无机载照明时,在工作面作业区前方必须有良好的防爆照明,否则不准使用。 第5条 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扒装机的固定情况,绞车绳、护绳板和尾轮是否可靠,扒装机前是否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第6条 熟悉扒装机性能和结构原理,操作中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要停止操作并停机停电,查明原因整修好后再使用,搞好自主保安。 第7条 遵章守纪,搞好自主保安,严禁三违。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给予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