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井下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 、硐室等进行矿压观测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矿压观测工必须具有一定的采掘生产实践经验和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矿压观测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矿压观测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作业规程中有关矿压观测的规定和要求。 第4条 在设置测站测点、进行各种矿压观测时,必须要先检查好工作地点顶板、煤壁、支架等的安全状况,如有问题待处理好后再工作。 第5条 在有有直流架线的巷道和有运输车辆通过的巷道进行巷道围岩变形观测时,将架线断电(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时除外),设置好警戒,方可进行观测。 第6条 在使用电钻打观测基孔或打钻取屑都要严格按电钻工操作规程执行。 第7条 当观测地点或附近有放炮作业时,一定要听从放炮截人者的指挥,躲避到安全地点。 第四节 一般规定 第8条 熟悉矿压观测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性能、构造和使用方法。能在观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