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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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一)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 1、表面温度 当电器设备可能堆积煤尘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50。因为电气设备表面堆积的煤尘达到一定厚度,如果表面温度达到200时很容易发生自燃。当电气设备不会堆积或采取措施(如密封防尘或通风)可以防止堆积煤尘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50。 2、环境温度 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的环境温度为-20-40,环境气压为(0.8-1.1)*105Pa。 (二)外壳材料的规定 1、对快开门结构开门时间的规定 快开门结构是指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上只需解除少量螺栓或不需要解除的螺栓,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在短时间内打开的门。为了防止把这种门或盖打开后电气设备内部剩余的能量点燃沼气,所以规程规定:矿用电气设备由断电到开盖(门)的时间间隔须大于电容器放电至剩余能量小于0.2mj所需的时间和电热器温度降至低于450所需的时间。该时间间隔值应在警告牌上标明。 2、塑料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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