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锂离子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21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释放电解气体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其中锂离子蓄电池的容量在20100Ah范围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