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 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 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 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 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 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