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21元。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