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