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二、施工用电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1.除现场持有特种作业证的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更改线路。2.配电柜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