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架线电机车安全运行 为进一步完善运输提升系统,加大井下运输能力,确保电机车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井下架空线路自试运行之日起,架空线24小时带电运行,电压等级为直流高压550V,下井人员严禁触摸架空线,以防触电。 2.下井装车高度不得超过1.9米,超过1.9m时必须向调度中心提出申请,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才能运行。 3.全体下井人员在机车巷道行走时,应一律在人行道行走。严禁在轨道中行走。 4.下井人员所带铁钎、钢管、撬棍等物件时,在机车道行走时,应用肩平扛或手提,严禁碰触架空线,以防伤人。 5.人员在机车道行走时,应注意前后机车运行,应防止撞人,严禁扒车、跳车或乘车。 6.严禁在机车上任何两车厢间搭乘人员。 7.在机车巷道人力推运设备和物料时,应事先与机车司机联系好,推车中应注意前后方有无行车信号,人员站在车道两侧,严防撞车事故发生。 8.钢丝绳在运输中跨越轨道时,严防与轨道接触,防止人员触电或放电伤人。 9.严禁用电机车运送雷管。 10.所有下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