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斥证上岗。 第2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第3条 配电工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器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每天定时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并做详细记录。 第4条 变电所应备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第5条 配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 配电工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供电系统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而停电的开关、线路、影响范围及停电联系人。 二、接班工作 第7条 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上岗时要与上级变电所及分管单位分别通话一次,验证通话是否畅通。 2.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情况、操作情况、运行异常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3.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