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井地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切实加强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本管理制度: 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场轨道型号不得低于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 机车出井后,必须用电话与调度室进行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行。 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有以下规定: (一)地面车场行驶机车的台数不得超过3台;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