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安全对策措施 (1)当压缩空气冷却时,必须及时吹除冷却器、贮气桶、和油分离器内凝结的油水混合物,至少每小时一次。 (2)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如果冷却水供应不及时,必须立刻停车以待冷却。 (3)空气压缩机在启动前,气缸和冷却器的水套先进水。 (4)在气缸水套未完全冷却前,不得进水,以免气缸壁发生裂缝。 (5)进入水套的冷却水,应由特设的具有水压落差的盛水槽放入,水槽上装设水平面指示标尺,在水平面降至限度以下时,信号装置即起作用;也可以采用离心泵进水;不要直接利用自耒水管进水,因为难以看出进水与否。 (6)由气缸水套或冷却器水套排水,必须用开放的液流,以便检查所有冷却装置的不间断作用和测量排水温度。排水温度较进水温度不得高出20-30 。 (7)为避免超压而引起爆炸,在压缩机装备上应设有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及安全阀。 (8)当必须把压缩空气导入压力较低的系统时,必须装置减压器。 (9)为避免压缩机系统由于气体爆炸性混合物的发火而遭破裂,必须采取下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