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井下有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所有作业场所。3 职责与分工生产部: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系统的通风方式及其管理。安监处:负责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局扇配置,配合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管理。设备能源部:指导通风系统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机电工区:负责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维修等。生产工区:负责自己作业区域内的局部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4 要求4.1井下空气质量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4.1.1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4.1.2排尘风速,采场风速0.154m/s,巷道0.256m/s。4.1.3进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4.2通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有关要求:4.2.1应根据生产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风流、风向及风量大小。4.2.2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