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电机、变压器维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电机、变压器的管理工作,促进各岗位正确使用、维护电机、变压器,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电机、变压器故障给正常生产带来的严重影响,特制定管理办法。2 管理内容2.1 炼铁厂新区、喷煤车间的电机、变压器损坏需外修时,要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联系修理厂家,修复后由设备科与原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2.2 经鉴定由于维护、使用不当造成电机损坏的,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炼铁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考核。配电变压器参照电机执行。2.3 由设备检修部负责维修的电机、变压器,与上述第2条同样考核。2.4 各使用单位外修电机所发生的费用,设立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经测定后另发,每年平衡统计一次,超出最高限额的,按10%比例处罚。2.5 各使用单位在电机安装前要进行检查,保证所安装电机能正常运行。在使用过程中要认真点检,积极完善各项保护措施(防水、防尘、防过热及过载保护等),尽最大努力保证正常运行,由于保护措施不善造成电机损坏,属维护不当,按第2条进行处罚。2.6 电机、变压器发生过载保护动作时,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