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胡万平 肖建国副组长:秦作青 曹国德 刘志英成 员:生产科 技术科 设材科 公辅作业区高炉作业区 机械作业区二、职责:1、组长对环保管理工作负责。2、副组长按照职能分工分管环保工作。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每月一次。4、组织制定环保治理和改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5、组织制定环保的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6、协调处理环保工作重大事故。7、定期组织环保监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8、生产科负责与公司能源环保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的环保监测的组织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9、设材科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10、技术科负责环保的工艺改进和相关技术项目的引进。11、公辅作业区对除尘设备的运行和日常维护负责,负责岗位烟粉尘的日常监测。12、其它各作业区根据职能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接受上级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13、小组成员在业务范围内参加环保管理,履行相关职责。三、管理与考核:1、小组每月至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