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 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安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安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