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厂房及附属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本工程处于*,需要拆除的主厂房及附属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原来的地上建筑总平面图只有参考图纸,且地下管线复杂,缺少设计图纸。为使本工程早日竣工和保证施工质量,从完全角度考虑,按照现有的资料及现场初步勘测情况,特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本安全防护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防护措施,需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通过本方案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保护。 一、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拆除前的安全准备 1.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现应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