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自燃发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规范内因火灾管理制度,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自燃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防灭火规范、集团公司防内因火灾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八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八矿防治自燃发火措施。 一、矿井概况 平煤集团八矿是我国自行设计和施工的第一座特大型矿井,设计能力300万吨。目前矿井存在点多、线长、面广,六大灾害俱全的局面,特别是近期煤层自燃发火征兆突出,严重威胁矿井安全。八矿可采煤层共有三组四层,即:丁5.6煤层、戊9.10煤层、己15煤层和己16.17煤层。八矿现有13个采区,其中六个生产采区,即:丁一、己二下延、戊二下延、己三扩大、己四、戊四采区;四个停产采区,即:己一采区、己三采区、己二采区、戊二采区;准备采区二个:二水平戊一采区、二水平己二采区、二水平戊二采区。停产采区没有封闭,继续担负通风、行人任务,准备采区二水平己二采区己15-22021采面目前已投产。八矿为自燃发火矿井,三组煤层均具有自燃发火倾向性,其中戊组煤层自燃发火期为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