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v及以下者)等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3.1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工检查,认为必要架设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查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设。 3.2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3.3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可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校验完毕由本人负责拆除。 3.4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3.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