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危险源控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源管理工作,使危险源点受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炼铁厂作业区、科室每位职工。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术语和定义3.1.1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包括固态和动态两种形态。3.1.2危险源辨识是指运用安全系统分析原理,对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周围环境及人员行为进行考察研究,结合钢铁生产行业的历史事故教训,找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不安全因素,这一过程通常称为危险源辨识。3.1.3危险点是指事故的易发点、设备设施隐患的所在点和人员失误的潜在点。作业中的危险点是指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部位、场所、设备和工器具等。3.1.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2部门职责3.2.1生产技术科3.2.1.1负责对一、二级危险源(点)所在的相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明确一、二级危险源的相关部门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