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一)对临边高处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沿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二)临边防护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