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安全生产合同 单位名称: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江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松梅路、松木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保健路以北第二标段)(简称甲方) 单位(个人)名称: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负责将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