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储存管理制度 一、硫酸领用和保管 1、硫酸的领用应根据生产实际,由班组提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领用。 2、硫酸定量领用,严禁屯集,若使用有剩余,必须设专人保管。 3、硫酸必须储存在有盖的瓷质、玻璃等耐酸容器内,室温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应不受阳光直射,距离热源(暖气设备等)不得小于2米。 4、严禁将浓硫酸与浓硝酸及有机溶剂(如甲醇、乙醇、甘油等)和矿物油类(机油、汽油等)物品混放。 5、硫酸的储存及使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储存硫酸的库房必须加锁,实行双人监控,即钥匙由指定的两人保管,必须两人到现场方可打开库房。使用硫酸须经主管上级领导同意。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硫酸或配制的稀硫酸电解液私自带出单位使用及送给他人,否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硫酸安全管理规定 1、从事储存、使用硫酸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单位使用硫酸的防护用品应准备齐全,保管得当,使用方便。 3、使用浓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