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