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压风机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矿压风机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的管理,保证压风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煤矿的每台压风机必须实行包机制,各煤矿机电负责人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压风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第三条 包机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压风机、电控、风包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第四条 压风机的维护、保养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压风机司机和维修工检查为基础,矿机电负责人考核、落实,原料部机电科指导、监督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 1、班检:由压风机司机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2、日检:由压风机包机维护责任人负责实施,按日检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队长负责考核。 3、 月检:由矿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