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节 巷道开门 第1条 巷道开门严格按设计施工。开拓、准备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组织技术、测量及工区技术人员现场定位挂线;其它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定位挂线。工区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开门措施,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条 巷道开门前,要先对开门地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第二节 临时支护 第3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凡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一律不准作业。 第4条 临时支护形式1、锚喷支护采用初喷作临时支护。.后摘掉迎头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喷层厚度不小于30mm。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或过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初喷后必须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极其破碎时,在巷道.前先打超前锚杆作辅助临时支护。2、煤巷锚杆支护应采用吊环式前探梁或单体液压支柱配木梁作临时支护和机载支护。3、金属棚支护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或吊梁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4、砌碹支护以锚喷(或锚杆)作临时支护。第5条 前探梁使用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