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1 办理程序 1.1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由申请临时用电单位(实施临时用电作业的分公司(单位)或外来施工单位)指定作业项目安全负责人到生产运行部办理, 1.2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首先明确掌握临时用电作业内容和临时用电施工部位、地点,确定临时用电设备的功率、工作电压,并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组织危害辨识,拟定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并到生产运行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在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相关内容。 1.3 申请临时用电单位填好相关栏目,监管单位签字后,由生产运行部负责人根据临时用电施工部位、地点,选择较近的电源接入点,填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安排临时送电作业执行人员,并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组织危害辨识,拟定供电作业安全措施; 1.4 供电作业执行人接到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后,需对拟定的供电作业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确认,检查临时用电单位用电设备、设施、用电线路的安全可靠性,在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在确认人栏中签名。 1.5 供电作业执行人在落实完安全措施后,将临时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