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扫描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直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的所有漏洞扫描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其他联网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通信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漏洞扫描软件(包括漏洞库)的管理、更新和公布; 负责对网络系统所有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的首次、周期性和紧急的漏洞扫描; 负责查找修补漏洞的补丁程序,及时打补丁堵塞漏洞; 密切注意最新漏洞的发生、发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漏洞疫情; 遵守漏洞扫描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