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矿浮选厂安全通则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4、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章指挥。 5、严禁酒后上岗。 6、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工作中,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发现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值班领导。 8、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其转动部份进行检修、注油、清扫,及将手伸入设备内取物。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其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 9、进入塔、罐等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对塔、罐内气体进行置换并化验分析,合格后在塔口、罐口指定专人安全监护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进入塔、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