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主任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和上级指示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按排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当时不能解决的或车间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立即向矿部和安全科汇报。3、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4、每班做好三次现场巡回检查。(1)接班后必须检查各作业面、点布置的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通风防尘情况及设备是否良好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解决。(2)班中对主要工作地点的安全、安全防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交接班前的检查,向下班提出生产及安全防尘的安排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5、抓好对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新工人入场及工人调换岗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老职工带领工作,特殊工种车间不准调换。6、严格落实下井跟班作业制度,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留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