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管矿长的领导下,主管全科工作,带领全科所有人员去完成矿交待的所有任务。 2、熟悉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要对矿下达的有关方面的通知、通报、决定、规定等要及时贯彻执行。 3、组织与制订科室及所管开拓队的各项规程制度。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按规定给予兑现。 4、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地点的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召开调度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安排,认真处理,对存在问题不按时完成的单位给予处罚。 5、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了解井下作业场所灾害预防,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对违章造成的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参加对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施工队伍的组建工作以及要加强全科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三违人和事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组织安排生产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科室及生产单位必须按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