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安全规范措施 1、一般规定 1.1 路基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应根据经理部下发的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具体的路基施工特点,编制更为详细的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种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再培训。 1.3作业队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4施工现场、生活区、修理加工区、油库等地方要根据不同设施设置足够的、相配的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组建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 1.5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队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1.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