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一、临时用电 1、电工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电工日巡检制度等。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施工现场应将线路架起,高度不低于3米,并布线整齐。 4、现场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分开,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和保护零线连接,工作零线仅用于负载220V照明及220V用电设备。 5、各类电线电缆应按规定架设。绝对不许乱拉乱放。所有临时供电线路必须按规定进行悬挂,严禁在地上乱拉、乱摆、乱放。 6、严禁在电缆上悬挂任何物件。 7、电工定期对电缆进行巡检,巡检的主要内容有:电缆外护层是否有放电烧损情况;电缆及终端是否有漏电情况;终端瓷套应清洁,终端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电缆挂钩、卡箍等夹持装置有无松动或锈烂现象,每周应巡检1-2次,电缆温度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测量电缆温度应在负荷最大时进行,其值不超过规定的值。 8、在振捣砼时,应安排专人对电缆进行保护,避免电缆线埋入混凝土中。 9、生活区用电必须设立敏感度强